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以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
各位广东会计人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安排,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如下:截止时间2025年度公需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会计人员2025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其中专业通识知识学分不少于20学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
各广东相关单位:为了给广东全省企事业单位报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方便,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为各级单位提供团体报名服务,享受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一、我们可为广东团体报名单位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统一开通继续教育2、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3、可尊享先开票后付款服务4、尊享更加优惠的价格5、客服专员提供优质服务二、广东企事业单位团体报名要求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广东会计人员需完...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度梅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以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