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已到达鹤山市财政局,请考试合格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鹤山市财政局领取证书。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携带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领证地点:鹤山市财政局2楼会计监督检查办公室咨询电话:0750...
江海区各考生:202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5年9月26日(仅工作日)开始领取,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会计绩效股领取。代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证时间:9月26日-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江海区财政局二楼203室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202...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财政局: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组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支持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加选拔,为申请者报名及后续参加培养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并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抓紧办理本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等工作,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联系人...
市直有关单位,市内有关高校,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厅于2025年6月至8月举办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网上题库模拟训练及省内选拔初赛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市情况,现将网上题库模拟训练及我市选拔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题库模拟训练安排全省会计人员均可参加网上题库模拟训练。网上题库自7月2日起正式开放,...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学习人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4〕10号),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5年5月(初、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我市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已于2024年8月15日上线试运行、9月26日正式上线。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22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等有关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人员应尽快登录全国统一平...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于近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2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复查考生对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024...
江门考区各考生: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9月5日12时发布的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台风“摩羯”已加强为超强台风级(17级),进一步趋向我市沿海,将给我市带来严重的风雨影响,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门考区有关事项调整公告如下:一、原定于9月7日参加考试的考生,调整到9月9日参加考试。各科目考试的当日起止时间、...
蓬江区财政局、新会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11号)有关规定,现就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复查2024年度高级资格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1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复查2024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生对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4〕4号),为做好江门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要求会计人员2023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3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我市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核(一...
江门考区各考生:我市定于2023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举办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点分别在五邑大学、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开放大学(详见附件1),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备查资料考试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务必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纸质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9月1日至9...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学习人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蓬江区财政局、新会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2023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3〕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
江门考区各考生: 我市定于2023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举办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点分别在五邑大学、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开放大学(详见附件1),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工作 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等已发布,请登录http://kzp.mof.gov.cn...
各位广东会计人员: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广东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广东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