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广东会计人员: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广东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广东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广...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
各位广东会计考生,广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已可以通过广东会计公众号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1.扫码识别下列二维码(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2.点击关注公众号3.点击首页的会计服务4.选择继续教育5.然后点击阅读原文6.选择会计继续教育查询7.进入继续教育查询界面,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及短信验证码8.点击登录,查询结果
各位广东会计人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2021年度继续教育已于今年4月30日到期下线,不再补学补登。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已上线,请会计人员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进行学习。一、广东会计继续教育范围广东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