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撤(注)销刘慧映等40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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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2-16 10:22作者:广东会计来源: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刘慧映等40名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撤(注)销刘慧映等40名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刘慧映等40名撤(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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