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于近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复查考生对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
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生: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10号),现就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复查2024年度初级资格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024年7...
一、继续教育对象根据该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二、学分要求会计人员2023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3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为有序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源考区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东考区报名简章>的通知》(粤财考〔2024〕1号),市财政局制定了《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源考区报名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做好报名工作。河源市财政局2024...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9号)有关规定,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
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等规定,现将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核(一)复核对象。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二)...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的通知》(财...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多渠道多方式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确保本单位、本地区会计人员及时完成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通...
各位广东会计人员: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广东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广东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广...
各位河源会计考生:为避免错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注册会计师考试河源考区证书领取等相关重要通知,为更好的服务考生,现已开通微信通知服务,请各位考生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收到及时的微信消息提醒。立刻微信扫码识别订阅长按识别或者扫码可识别(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
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11号)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对象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二、复核条...
各位广东会计人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2021年度继续教育已于今年4月30日到期下线,不再补学补登。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已上线,请会计人员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进行学习。一、广东会计继续教育范围广东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pdf【广东会计继续教育】1、广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2、广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3、广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根据财政部通知,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后续事宜请考生关注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22年4月22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1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2年5月举行初、高级资格考试,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现将我市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
各位河源会计考试注意,河源考生注意!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公布啦!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
12月4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市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仕军,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成员以及各县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确保如期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近日,市财政局印发《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的通知》,要求以“三个抓”全面加快工作进度,狠抓财政重点工作责任落.实。 一、分类施策抓落实。一是指标性...
近年来,市财政局主动作为,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以“四个着力”全面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至2020年成功申请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61.27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交通、卫生、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