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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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1-08 13:48作者:广东会计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于近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2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复查

考生对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等办理成绩复查申请。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申请复查科目的明细分值。

二、考后资格复核

(一)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含《财务管理》科目免考)考生须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未通过复核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第一大点第(一)(三)(五)(六)点所规定的有关条件。

(三)考后资格复核实行线上办理。考生应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登录信息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对考生提交的复核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生申请考后资格复核时,应在“考后资格复核”模块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考生签名及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在首页“服务大厅”—“考试服务”—“报名表打印”菜单,或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个人主页的“报名表打印”菜单,进行报名信息表打印。

2.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

4.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1,考生签名及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考生承诺书(附件2,考生签名)。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三、江门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0750-3501733。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0750-3833788。

江海区财政局会计绩效股:0750-3861928。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0750-6626137,6626517。

台山市财政局会计股:0750-5528613。

开平市财政局法规监督与会计股:0750-2277311。

鹤山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办公室:0750-8812385。

恩平市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0750-7821049,7820949。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及时将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工作安排向考生公告,并按规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于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并向市会计考办报送审核情况报告、汇总表、考生勘正信息。


附件:

1.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2.考生承诺书

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


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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