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4
发表时间:2024-11-08 13:42来源:汕尾市财政局 各位考生: 2024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20 号)的文件规定,现就我市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复查 考生对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等办理成绩复查申请。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按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的明细分值。 二、考后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含《财务管理》科目免考)考生须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未通过复核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二)复核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汕财会〔2023〕10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4年7月2日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考后资格复核实行线上办理,考生应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登录信息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复核情况考生可自行在该平台查询。 (四)复核资料清单 1.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在首页“服务大厅”—“考试服务”—“报名表打印”菜单,或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个人主页的“报名表打印”菜单,进行报名信息表打印。(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2.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4.考生承诺书(附件1),需报考人员手写签名。 5.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2),报考人员手写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上述资料原件扫描或拍照(照片需居中、规整、清晰)上传至线上复核平台指定位置(文件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 三、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附件: 1.考生承诺书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7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广东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自网络,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gdkjxxw.com/h-nd-2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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