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期粤港澳注册会计师青年高端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4
发表时间:2024-10-24 10:12来源: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 为落实《粤港澳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协议》,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省注协继续联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上市公司审核师协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开展第二期粤港澳注册会计师青年高端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招收学员约3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拔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港澳地区人员应拥护“一国两制”方针,爱国爱港爱澳,遵守基本法和特别行政区法律。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或香港、澳门地区会计师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选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四)专业能力强,具有基本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业惩戒及相关行政、刑事处罚。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 2.任职于《粤港澳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协议》成员所的; 3.已考取或有意向考取境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 4.本人或者所在事务所有从事涉外业务经历或有意向参与行业国际交流活动。 二、选拔程序 (一)广东省学员选拔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按要求填写《第二期粤港澳注册会计师青年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连同《申请表》中所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10月31日前报所在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 (2)资格审核。市注协按照选拔人员条件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同时填写《第二期粤港澳注册会计师青年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11月6日前报送省注协。 2.选拔考试 (1)笔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省注协统一组织的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考试地点为暨南大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省注协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试卷进行审阅,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着重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 面试结束后,省注协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学员,书面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学员。 (二)港澳地区学员选拔程序 港澳地区报名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由港澳有关部门会同业界专业团体等组织遴选确认。 三、培养方式 培养周期为3年,共60天,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聚焦“专业化、国际化、实战型”培养目标,通过多维度、全方位联动培养模式,培养熟悉三地准则、能够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 (一)集中培训。项目共集训5期,共24天,其中,在香港、澳门各举办1期,在境内举办3期。以课堂教学、专题研讨、沙龙讲座等方式为主,通过集中学习夯实理论基础,优化知识结构,拓展国际视野。 (二)线上研习。通过学员自主选择课程,开展16期线上直播培训,每期1天,与线下课程相结合,优势互补。组织开展20天商务英语专业课程线上培训,提高英语应用能力,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 (三)实践课堂。根据培养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行政机构、国际会计组织、知名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实地参观、考察,邀请参观单位高层管理人员介绍经验,引导学员从实践中学习感悟。 (四)在职自学。持续进行在职学习,按小组安排课题研究和业务研讨,以在职自学与课题研究等方式进行自我提升。 (五)平台交流。通过搭建“双证”备考平台,提供香港QP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书籍、课程资料等,支持学员“双CPA”发展,邀请学员参加粤港澳三地行业及暨南大学组织的专题论坛、对话座谈等活动,深入拓展实践交流。 四、学员管理 (一)考核管理。建立考核体系,依据学员集中培训、线上研习、实践课堂、在职自学、案例研究等情况,结合学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进行量化打分考核。 (二)跟踪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对学员课外科研成果、反哺行业、社会兼职等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学员档案。 (三)退出机制。在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受到行业惩戒及相关行政、刑事处罚,或在培养期间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四)结业考核。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 (五)人才使用。取得结业证书并且表现优秀的学员可优先纳入行业各类人才库,优先推荐加入三地政府部门、中注协相关智库,优先推荐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工作。 五、经费保障 学员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学员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或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020-83063570,020-83063571。 附件:1.第二期粤港澳注册会计师青年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 2.第二期粤港澳注册会计师青年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21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广东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自网络,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gdkjxxw.com/h-nd-2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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