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考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
发表时间:2023-11-03 14:50来源:汕尾市财政局 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汕尾市财政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汕财会〔2023〕1号)规定,现将汕尾考区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汕财会〔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在校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实习期)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复核情况考生可自行在该平台查询。 (四)复核资料清单 1.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个人主页的“报名表打印”菜单补打印]。(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2.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以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必要时需提交多层次学历(位)证书,用于审核会计工作年限。 4.考生承诺书(附件1),需报考人员手写签名。 5.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2),报考人员手写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上述资料原件扫描或拍照(照片需居中、规整、清晰)上传至线上复核平台指定位置(文件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 二、成绩复查 考生对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 9:00 至 11 月 10 日 17:30 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进行线上办理。 三、有关要求 按照现行规定,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复核通过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附件: 1. 考生承诺书 2. 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3. 各报名点咨询电话一览表 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广东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自网络,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gdkjxxw.com/h-nd-1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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